基金概述;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得人之要,必广其途以储之。”而数字人才作为当前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3D数字化、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科技金融等前沿学科带动了数字技术强势崛起,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应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基金内容;
通过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大赛(以下简称:3D大赛)平台作用,培育、引进具有数字化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数字化能力与思维、高度综合和创业实践能力的可以引领数字经济的数字化科技创新人才,汇聚项目、汇聚信息、汇聚资源,加速数字化创新科技人才、项目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成立专项基金,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做强创新“主引擎”,打造数字产业创新的
动力支撑,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以上现实状况,经北京昆仑三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D动力)申请,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决定筹建“数字设计专项基金”,旨在通过搭建公益平台,面向海内外进行募集,动员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海内外企业、个人、团体和组织,关注和参与在中国开展的数字设计大赛、数字设计人才培养、数字设计项目成果转化等领域的公益活动,通过实施切实有效、受众明确的公益项目,利用多元的媒介传播手段,宣扬公益理念,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各领域的进步,促进社会又快又好的健康发展。
专项基金秘书处负责人:
刘嘉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理事
世界绿色设计组织生物质新材料专委会秘书长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木塑复合材料专委会秘书长
公益项目咨询请致电;01083681553
捐赠意向请下载以下协议并发送至邮箱;TOP.10@ddfddf.org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数字人才作为当前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推动3D数字化、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科技金融等前沿学科带动了数字技术强势崛起,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应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偿捐赠,支持公益事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物资 (产品名称) 件,总价值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商定乙方捐赠的物资,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物资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在协议后附:加盖公章的物资捐赠明细(种
类、名称、数量、单价)、能证明公允价值的相关
凭证;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乙方向甲方捐赠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
捐赠物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同时在协议后附相
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捐
赠物资送至甲方以下指定地点:
地址:
邮编:
电话: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
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
款协商解决。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
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限定性捐赠协议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数字人才作为当前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推动3D数字化、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科技金融等前沿学科带动了数字技术强势崛起,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应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偿捐赠,支持公益事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
捐赠物资 (产品名称) 件,总价值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商定乙方捐赠的物资,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其中,本次捐赠资金经双方商定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主要用于XXXXXXXXXX项目的实施。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物资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在协议后附:加盖公章的物资捐赠明细(种
类、名称、数量、单价)、能证明公允价值的相关
凭证;
4.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5. 乙方向甲方捐赠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
捐赠物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同时在协议后附相
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捐
赠物资送至甲方以下指定地点:
地址:
邮编:
电话: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
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
款协商解决。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
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数字人才作为当前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推动3D数字化、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科技金融等前沿学科带动了数字技术强势崛起,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应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捐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根据“XXX专项基金设立协议”规定,专项基金
募集资金的 10%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
3.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数捐赠第一条规定的资金;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捐赠款项到位时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项打入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开户账号:01090849300120109023278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款协商解决。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限定性捐赠协议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数字人才作为当前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推动3D数字化、大数据、机器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科技金融等前沿学科带动了数字技术强势崛起,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应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捐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其中,本次捐赠资金经双方商定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主要用于XXXXXXXXXX项目的实施。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根据“XXX专项基金设立协议”规定,专项基金
募集资金的 10%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
3.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数捐赠第一条规定的资金;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捐赠款项到位时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项打入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开户账号:01090849300120109023278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款协商解决。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