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基金概述;
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简称光华龙腾奖),由光华设计基金会设立于2005年,并于2011年10月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为中国设计人才表彰国家级奖项(国 科奖社证字第0223号),是中国设计行业第一个、跨领域、公益性的杰出人才评选活动。
专项基金内容;
多年来,“光华龙腾奖”始终秉承“扶持设计人才成长,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
光华龙腾奖是中国设计领域人才表彰最高奖,自2005年起,15年来光华龙腾奖累计共评选表彰“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140人,“中国设计贡献奖”158人,表彰“龙腾之星”及系列奖项获得者20000人+。
“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专项基金”由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发起设立。
旨在发掘青年设计人才,扶持人才成长;推动设计产业发展,为营造关注和重视设计创新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作出贡献。
项基金公益专项目(2023年度)
公益项目一
“光华龙腾奖”浙江省设计业十杰”
设计+营销”地方行活动
项目亮点
组织光华龙腾奖·浙江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走进地方,实地考察和调研地方企业,了解当地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及设计营销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品牌创意、产品设计等相关服务,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专项基金秘书处负责人:
章群星
北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贡献奖金质奖章获得者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理事
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副会长
公益项目咨询请致电;01083681553
捐赠意向请下载以下协议并发送至邮箱;TOP.10@ddfddf.org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偿捐赠,支持公益事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物资 (产品名称) 件,总价值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商定乙方捐赠的物资,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物资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在协议后附:加盖公章的物资捐赠明细(种
类、名称、数量、单价)、能证明公允价值的相关
凭证;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乙方向甲方捐赠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
捐赠物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同时在协议后附相
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捐
赠物资送至甲方以下指定地点:
地址:
邮编:
电话: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
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
款协商解决。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
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限定性捐赠协议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偿捐赠,支持公益事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
捐赠物资 (产品名称) 件,总价值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商定乙方捐赠的物资,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其中,本次捐赠资金经双方商定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主要用于XXXXXXXXXX项目的实施。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物资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在协议后附:加盖公章的物资捐赠明细(种
类、名称、数量、单价)、能证明公允价值的相关
凭证;
4.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5. 乙方向甲方捐赠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
捐赠物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同时在协议后附相
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捐
赠物资送至甲方以下指定地点:
地址:
邮编:
电话: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
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
款协商解决。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
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捐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根据“XXX专项基金设立协议”规定,专项基金
募集资金的 10%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
3.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数捐赠第一条规定的资金;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捐赠款项到位时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项打入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开户账号:01090849300120109023278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款协商解决。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限定性捐赠协议
捐 赠 协 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捐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其中,本次捐赠资金经双方商定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主要用于XXXXXXXXXX项目的实施。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根据“XXX专项基金设立协议”规定,专项基金
募集资金的 10%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
3.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数捐赠第一条规定的资金;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捐赠款项到位时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项打入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开户账号:01090849300120109023278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款协商解决。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