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基金】光华龙腾奖·公益专项基金

发布时间:2023-07-31 10: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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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概述


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简称光华龙腾奖),由光华设计基金会设立于2005年,并于2011年10月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为中国设计人才表彰国家级奖项(国  科奖社证字第0223号),是中国设计行业第一个、跨领域、公益性的杰出人才评选活动。

专项基金内容


多年来,“光华龙腾奖”始终秉承“扶持设计人才成长,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

光华龙腾奖是中国设计领域人才表彰最高奖,自2005年起,15年来光华龙腾奖累计共评选表彰“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140人,“中国设计贡献奖”158人,表彰“龙腾之星”及系列奖项获得者20000人+。

“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专项基金”由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发起设立。

旨在发掘青年设计人才,扶持人才成长;推动设计产业发展,为营造关注和重视设计创新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作出贡献。

 


项基金公益专项目2023年度

公益项目一

 

“光华龙腾奖”浙江省设计业十杰”

设计+营销”地方行活动

 

 

项目亮点

 

组织光华龙腾奖·浙江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走进地方,实地考察和调研地方企业,了解当地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及设计营销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品牌创意、产品设计等相关服务,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专项基金秘书处负责人:


章群星

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贡献奖金质奖章获得者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理事

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副会长

 

公益项目咨询请致电01083681553

捐赠意向请下载以下协议并发送至邮箱TOP.10@ddfddf.org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偿捐赠,支持公益事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方向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物资         (产品名称)     件,总价值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商定乙方捐赠的物资,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物资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在协议后附:加盖公章的物资捐赠明细(种  

类、名称、数量、单价)、能证明公允价值的相关

凭证;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乙方向甲方捐赠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

捐赠物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同时在协议后附相

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捐

赠物资送至甲方以下指定地点:

地址:                            

邮编:                 

电话: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

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

款协商解决。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

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限定性捐赠协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偿捐赠,支持公益事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方向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

捐赠物资            (产品名称)     件,总价值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商定乙方捐赠的物资,由甲方负责实施捐助。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其中,本次捐赠资金双方商定由方负责实施捐助主要用于XXXXXXXXXX项目的实施。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物资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须在协议后附:加盖公章的物资捐赠明细(种  

类、名称、数量、单价)、能证明公允价值的相关

凭证;

4.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5. 乙方向甲方捐赠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

捐赠物资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同时在协议后附相

关证明文件。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捐

赠物资送至甲方以下指定地点:

地址:                            

邮编:                 

电话: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

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

款协商解决。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

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捐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方向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根据“XXX专项基金设立协议”规定,专项

募集金的 10%甲方管理

3.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数捐赠第一条规定的资金;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捐赠款项到位时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项打入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开户账号:01090849300120109023278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款协商解决。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限定性捐赠协议

 

 

甲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乙方:

 

为支持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进一步推动设计产业发展”的宗旨,坚持“公益、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坚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通过“光华龙腾奖”发掘、激励广大创新设计人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如下捐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方向所设立的XXXXX公益专项基金无偿捐赠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按“专项基金”设立协议执行其中,本次捐赠资金双方商定由方负责实施捐助主要用于XXXXXXXXXX项目的实施。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捐赠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2. 根据“XXX专项基金设立协议”规定,专项

募集金的 10%甲方管理

3.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所得税税前减免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数捐赠第一条规定的资金;

2. 配合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捐赠手续;

3. 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有知情权。

第四条 捐赠到位时间

捐赠款项到位时间: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项打入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开户账号:01090849300120109023278

捐款注明:XXXXXXX专项基金

第五条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甲乙双方具有合法约束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条款,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条款协商解决。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本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指定代表:

           

乙方(公章)

指定代表: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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